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誕生於40年代的比咆勃﹝Bebop﹞被認為是摩登爵士樂的濫觴。這種由原本演奏搖擺樂的小型樂隊所發展出來的樂風,更強調演奏的技巧和複雜的和音,而不是那種適合人聲演唱的旋律。稍後討論的理論多數是直接由比咆勃的革新發展而來。中音薩克斯風﹝Alto Sax.﹞手 Charlie Parker﹝綽號「Bird」﹞可說是是比咆勃運動之父,而小喇叭手 Dizzy Gillespie﹝綽號「Diz」﹞是他的主要夥伴。Dizzy Gillespie 本身也帶領著一個大樂團,並和一些古巴的打擊樂手一同向美國的聽眾們推廣古巴黑人﹝Afro-Cuban Music﹞音樂,如曼波﹝Mambo﹞這類的節奏,但為比咆勃和日後的摩登爵士樂奠下基石,則是在他倆的五重奏和與其他小樂團合作的錄音之後。

當時的樂風還是和之前沒兩樣,題材離不開流行歌曲和藍調音樂,像 George Gershwin 和 Cole Porter 等人作的曲子就常被樂手們拿來做文章。比咆勃派的樂手們初次創作和流行歌大相庭徑的曲子,特別是當時的舞曲﹝譯者插個花:那個年代的舞曲,和今日的不一樣喔!那時的男女喜歡以爵士樂、尤其是 Swing 來伴舞,怪怪的吧!我覺得怪怪的@@﹞。這類曲子的特色通常是節拍很快和高難度的八度音程急奏。很多比咆勃經典是以其他流行歌曲的和絃進行為基礎,像「I Got Rhythm」,「Cherokee」或「How High The Moon」等曲子,在即興演奏時以這些和絃用的音階為基礎做變奏﹝Alteration﹞,如降五度音﹝Flatted Fifth﹞變奏。

比咆勃的發展為伴奏和獨奏的人開了一條新路子。鼓手們開始漸不依戀大鼓﹝Bass Drum﹞反而增加鈸﹝Cymbal﹞和腳踏鈸﹝Hi-Hat﹞的運用。貝斯手則擔任曲子的節奏部分,他們用貝斯彈著幾近無視於人、充滿四分音符的游移旋律線來維持著歌曲的和絃進行。鋼琴手以較輕盈的指觸演奏,尤其在左手的部分,不再刻意強調拍子和和絃的基礎音。此外,摩登爵士樂的標準形式也因而普及。

演奏者演奏某個旋律中的一小段﹝前奏﹞,通常和原片段同音,然後以這個片段的和絃進行為基礎來獨奏,最後再彈這段旋律以作結束。獨奏者以一種叫作「交換的四小節」﹝Trading Fours,譯者自譯﹞的技巧,與其他獨奏者交換演奏或和鼓手搭配演奏四小節樂句﹝Four bar Phrases﹞的情形也很常見。在40年代前,標準的比咆勃四重奏﹝以鋼琴、貝斯、鼓、薩克斯風/小喇叭等四種樂器的組合﹞或五重奏﹝前述五種樂器的組合﹞一直維持這樣的風格。

前期的樂手中有很多人帶動著比咆勃的發展。像 Lester Young、Coleman Hawkins 、 Roy Eldridge 、 Charlie Christian 、 Jimmy Blanton 和 Jo Jones 。特別是 Lester Young 和 Coleman Hawkins 二人,常被視為是堆動比咆勃的重要樂手。其他著名的比咆勃派樂手還有薩克斯風手 Sonny Stitt 和 Lucky Thompson ; 小喇叭手 Fats Navarro 、Kenny Dorham 和 Miles Davis ;鋼琴手 Bud Powell 、 Duke Jordan 、 Al Haig 和 Thelonious Monk ;鐵琴手 Milt Jackson ;貝斯手 Oscar Pettiford 、 Tommy Potter 和 Charles Mingus ;鼓手 Max Roach 、 Kenny Clarke 和 Roy Haynes 等。Miles Davis 、Thelonious Monk 和 Charles Mingus 三人日後則成為後咆勃﹝Post-Bop﹞時代的推手,在稍後的文中將會提到。
資料來源:吉法師的Juz Jazz Juz Jazz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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